关于给予马一飞等3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12-18点击数:

马一飞,汉族,群众,200401月出生,江苏淮安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2211班学生,学号:22200106118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17号楼501

石宇豪,男,汉族,群众,2005年01月出生,江苏徐州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312班学生,学号:23200107220石湖校区西区梅湾里5组团c号楼402

郝思缘,男,汉族,群众,2006年08月出生,江苏泗洪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2412班学生,学号:24200119213,石湖校区学宿5-513室

2025年12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马一飞等3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马一飞等3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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