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7-15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省教改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4.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二、立项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限额为9项。结合2019年至2020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情况,各学院(部)申报限额见附件2,非教学单位不限额。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本校申报总数的75%以上。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课题的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一式6份),各单位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教务处教研科。

2.学校成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3.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研究项目。

4.推荐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视为校级教改项目,申请人要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8号)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于2021年9月28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附件2 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限额一览表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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