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所有转入本学院学生须符合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条件,转入计划要求见表1。
表1 2026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转专业招生计划

四、考核方案
转专业考核分为考试与面试2个环节,考试占总成绩比例8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20%。
(一)考试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所在专业:
主要考核考生对数理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高等数学与大学物理各占100分,合计200分,本项成绩为考生卷面分数。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内容:高等数学A(一)(二)及大学物理(一)
考核时间:6月16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所在专业:
主要考核考生对数理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专业基础各占100分,合计300分,本项成绩为考生卷面分数。
考核内容1:高等数学A(一)(二)及大学物理(一)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时间:6月16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2:程序设计语言Python
(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工程)
电路分析
(面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程序设计语言Python线下机试,
电路分析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时间:6月16日下午13:00-14: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二) 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分为以下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沟通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面试时长不低于2分钟;(3)对拟转入专业方向的理解及前期知识储备;(4)工程实践能力、理解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5)转入专业之后的规划等。其中,(3)(4)(5)三项面试时长不低于8分钟,每生总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采用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和考生回答方式,题型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表现给出得分,本项成绩为所有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总分100分。
说明:依据招生计划人数,按1: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名单(遇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所在专业: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进行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
考核内容: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所在专业: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进行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6月17日下午13:00
考核内容: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五、考核资格及材料
(一)按照学校转专业要求,在有效时间内于系统提交申请。
(二)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学生证。
六、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7日,学院完成“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置审核,报送《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二)5月11日至5月2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提出申请,并将原件交至学生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5月11日至5月27日,学院对照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四)6月11日前,教务处复审,公示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名单,学院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公布。
(五)6月16日至6月22日,学院组织第一志愿学生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报送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六)6月24日,教务处公布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核学生名单(学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尚有接收名额)。
(七)6月25日至6月28日,学院组织第二志愿考核,报送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八)6月30日前,学院报送第二志愿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九)教务处公布录取结果。
注:转入2025级专业的学生在录取后,须按专业要求于暑期自行补学MOOC平台课程。
七、录取办法
(一)考核成绩计算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的专业:
考核总得分=笔试成绩×1/2×80%+面试成绩×20%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的专业:
考核总得分=笔试成绩×1/3×80%+面试成绩×20%
(二)拟录取规则
1. 各专业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总成绩对考生分专业进行排序,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 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 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审议。
4. 通过审议后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
八、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与申诉渠道
电子学院教务办联系人:吴老师
电子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512-68090319
电子学院监督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学院监督电话:0512-68098063
九、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