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 202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5-14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所有转入本学院学生符合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条件,转入计划要求见表1


1  2026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转专业招生计划



四、考核方案

转专业考核分为考试与面试2个环节,考试占总成绩比例8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20%

(一)考试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所在专业:

主要考核考生对数理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高等数学与大学物理各占100分,合计200分,本项成绩为考生卷面分数。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内容:高等数学A()()及大学物理(一)

考核时间:616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所在专业:

主要考核考生对数理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专业基础各占100分,合计300分,本项成绩为考生卷面分数。

考核内容1:高等数学A()()及大学物理(一)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时间:616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2:程序设计语言Python

(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工程)

电路分析

(面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程序设计语言Python线下机试,

电路分析线下闭卷考试

考核时间:616日下午1300-1430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二) 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分为以下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沟通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面试时长不低于2分钟;(3)对拟转入专业方向的理解及前期知识储备;(4)工程实践能力、理解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5)转入专业之后的规划等。其中3)(4)(5)三项面试时长不低于8分钟,每生总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采用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和考生回答方式,题型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表现给出得分,本项成绩为所有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总分100分。

说明:依据招生计划人数,按1: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名单遇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所在专业: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进行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617上午830开始

考核内容: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所在专业:

考核形式:学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进行

考核地点:石湖校区(教室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617日下午1300

考核内容: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能力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五、考核资格及材料

(一)按照学校转专业要求,在有效时间内于系统提交申请。

(二)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学生证。


六、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7日,学院完成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置审核,报送《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二)511日至52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提出申请,并将原件交至学生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511日至527日,学院对照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四)611日前,教务处复审,公示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名单,学院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公布

(五)616日至622日,学院组织第一志愿学生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报送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六)624日,教务处公布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核学生名单(学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尚有接收名额)

(七)625日至628日,学院组织第二志愿考核,报送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八)630日前,学院报送第二志愿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九)教务处公布录取结果。

注:转入2025级专业的学生在录取后,须按专业要求于暑期自行补学MOOC平台课程。


七、录取办法

(一)考核成绩计算

1. 转入年级为2026级的专业:

考核总得分=笔试成绩×1/2×80%+面试成绩×20%

2. 转入年级为2025级的专业:

考核总得分=笔试成绩×1/3×80%+面试成绩×20%

(二)拟录取规则

1. 各专业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总成绩对考生分专业进行排序,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 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 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审议。

4. 通过审议后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


八、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与申诉渠道

电子学院教务办联系人:老师

电子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51268090319

电子学院监督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学院监督电话:051268098063


九、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56






Copyright © 苏州科技大学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 215009   电话: 0512-68098063   传真: 0512-6809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