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2-26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注册工作

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应在第四周前结束,未按学校规定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按《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第十条规定执行。

2.学籍处理及学籍异动工作

为保证本学期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学籍处理、休复学等学籍异动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申请。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申请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的学生,学籍编入下一年级。各学院应及时向学分积欠量比较多的学生,告知学校的毕业条件,要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各学院应对学生的在校、在籍和休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在籍但长期不在校的学生,要求学生申请自动退学,如学生的学习时间自入学至本学期已达最长年限,应组织好相关材料作退学处理。

学籍异动(复学、休学、退学)、学籍处理(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申请方式,参看《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学生复学、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申请截止时间:3月4日。审批流程中,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教务管理员、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截止时间:3月5日。各审批环节依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学籍处理和学籍异动文件。学生须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不予办理。

二、成绩管理

1.因执行新的专业培养方案,对于有学籍异动、课程积欠的学生的成绩,各学院应对照新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全面梳理、比对,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认定工作。需要补修、重修的,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补修或重修。

2.各学院应根据毕业班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模块所需学分对毕业班学生的成绩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补修任选课或实践环节所缺学分,对必修课及限选课所缺学分通知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

三、课程重修

1.重修面向的学生及课程范围

学生:所有在校生及在学校允许学习年限内的毕(结)业学生。

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外考核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课程。

2.重修方式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30人时,学校可单独开设重修班,达不到开班的,学生应随低年级跟班重修。重修课程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课程冲突,若与其他课程冲突比例超过1/3者或特殊情况者可申请部分免听,但需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所有考核环节。

本学期教务处继续组织课程重修,其中单独开设重修班课程清单将于2月29日于教务处官网“选课通知”处公布。

3.重修操作程序

本学期课程重修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报名。《学生重修报名+缴费操作手册》(见附件2)。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3月1日10:00至3月8日14:00。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报名后根据提示进入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重修学分学费,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重修报名成功,报名时间结束网上在线支付也同时结束。本学期有教学任务而无法在网上进行报名的,应在报名期间到学院教务员处登记,由学院教务员及时与学籍管理科沟通。

2019级及以前的学生每学分90元,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每学分100元,在线支付收款方为苏州科技大学。

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学校允许学习年限内的毕(结)业学生)开通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进行在线支付,并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工作,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结束后,于3月13日前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落实本学院本学期需重修的课程任务。

财务处:根据实际收费的名单于3月14日将收费数据(电子和签章的书面数据)返还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学生重修报名信息(电子和书面)。在接到财务处返回的重修缴费情况汇总表后进行数据核对,并分发至学院。在网上公布本学期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信息,并于3月15日前发出单独开设重修班课程的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

特别提醒各学院一定要认真梳理毕业年级学生的成绩修读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报名重修不及格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以免错失课程重修机会影响正常毕业。

希望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布置、组织安排好以上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的学生注册、学籍处理、学籍异动、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学生重修报名+缴费操作手册.doc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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