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项慧琳等2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胡思宇时间:2024-05-23点击数:

项慧琳,女,2003年12月出生,汉族,群众,贵州安顺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06108,住石湖校区西区梅湾里1组团d号楼513室。

吴彥澍,男,2005年2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兴化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专业2312班学生,学号23200150224,住石湖校区西区梅湾里5组团c号楼113室。

2024年5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项慧琳等2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项慧琳等2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7日





Copyright © 苏州科技大学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 215009   电话: 0512-68098063   传真: 0512-6809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