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建筑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作者:时间:2019-11-03点击数: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是国家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的要求填写。提交的推荐书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竖装,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附件材料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推荐书及附件合装成册,不需另加封面。

二、页数要求

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九部分)

1、主件部分“三、项目详细内容”中第2项”不超过15页。

2、附件部分“主要研究报告”不超过30页。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名字之间用“、”号隔开,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主要完成单位》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单位之间用“、”号隔开。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推荐一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推荐二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8个、推荐三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大专院校及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及保密期限,并向推荐单位提交相关报告。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项目,将作为公布项目处理。

    《密级及保密期限》应填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密级、保密期限及批准号。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评审组名称》《专业分类》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创新点为依据,填写专业评审组名称及专业分类。(见附件《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评审专业分类表》)。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它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项目类别》按项目创新内容分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类。

技术创新是指项目创新内容为技术方面的创新。

管理创新是指项目创新内容为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管理方面的创新。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不超过800个汉字)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涉密项目不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各栏目内容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要求如下:

    1、《立项背景》(不超过800个汉字)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字数不超过12000字,15页左右)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并提供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该栏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阐述: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行业技术跨越的促进作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对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作用。

    ③国家安全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开发的难度,技术创新程度、战略重要性以及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④重大工程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3、《创新点》(不超过1000个汉字)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审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提练,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并提供支持《创新点》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4、《保密要点》(不超过100个汉字)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不超过800个汉字)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提供支持其比较结果的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6、《应用情况》(不超过800个汉字)应就推荐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并提供应用证明作为附件。

7、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表

    《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近三年本项目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的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地市科技部门或高校、大院大所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包括推荐项目中所含的全部专利申请情况及己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此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一栏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哪几方面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并与《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本人在该项技术研发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根据项目技术创新点、科学技术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等,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九、附件

(一)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附件内容是评审的必备附件材料,应按要求填入网页,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的鉴定、评估、验收证书,以扫描文件录入推荐系统

2、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可根据情况,将主要的应用证明的扫描文件录入推荐系统

3、主要研究报告:要求提炼、归纳主要内容(约2.5万字30页)录入推荐系统(规划类项目所附规划图以书面形式报送);

4、知识产权证明:指该项目已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扫描文件录入推荐系统。

5、其他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计量、安全、环保、卫生、标准等,文件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候选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如论文提交首页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

(二)书面附件

《书面附件》是书面推荐书的必备材料,应与电子版附件材料内容一致,并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技术评价证明;

2、应用证明;

3、主要研究报告(2.5万字30页),规划类项目应附规划图;

4、知识产权证明;

5、其他证明;

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评审专业分类表》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评审专业分类表

组别

代码





Copyright © 苏州科技大学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 215009   电话: 0512-68098063   传真: 0512-6809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