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1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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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年认定讲师资格的新引进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通过组织听课、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此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学院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表一),自行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安排

1.参加此次考核人员于 929前向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苏州科技大学讲师任职资格认定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表五);

选取一门授课课程(或拟授课课程),提交全部章节的教案(书面稿)。

3.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报表中“师德师风”栏目,只需填写“相关奖惩情况”,如无奖惩情况,可不填

4. 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数据由教务处质量评估科提供。

5. 考核小组于930日-10月14期间完成考核工作,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表四),报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质量评估科(行政楼2301室)施老师,联系电话69379102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

附件2:教学质量考核结论学院汇总表

附件3: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教 务 处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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