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昕明等6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03-31点击数:

刘昕明,男,汉族,共青团员,2003年11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区块链专业2212班学生,学号22200154206,住石湖校区顾塔里17号楼401。

倪亚鹏,男,汉族,群众,2004年5月出生,江苏省盐城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211班学生,学号22200119114,住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17号楼408。

罗雅梦,女,汉族,共青团员,2005年01月出生,广西陆川县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2311班学生,学号:23200124102,住西区梅湾里1组团d号楼504。

李涛,男,汉族,共青团员,1999年9月出生,江苏省徐州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转本]Z2111班学生,学号21200135138,住在石湖校区东区顾塔里9号楼301。

朱俊泽,男,汉族,共青团员,2005年10月出生,江苏省江阴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2412班学生,学号24200124231,住石湖校区石湖公寓5号楼406。

刘艳坤,男,汉族,群众,2006年08月出生,江苏南京人,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411班学生,学号:24200119124,住石湖公寓5号楼510。

2025年3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刘昕明等6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刘昕明等6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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